
光绪二十年(1894年)殿试大“金榜”,科举制度终结前最后“金榜”
古代科举考试于1905年被废止,现今已近百年。在封建社会,科举功名是块金字招牌,一旦中举,那就意味着平步青云,身价百倍,富贵荣华随之而来,因而才有了犯进中举喜极而疯之事。
从隋朝到清朝的一千多年间,科举考场中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场景似乎依然不陌生。封建朝廷依靠科举选拔和笼络人才,上有政策下就有对策,在科举考试千余年的历史中,有关科举的是非与门道可谓不少,除了舞弊与一些裙带关系,甚至名字在科举考试中有着你所没预料到的影响力。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董丛林对此就曾做过一些研究。
考生夹带“袖珍小书”入场
也正因为科举功名是块金字招牌,诱引人们千方百计地追求,所以钻营舞弊的不正之风就愈演愈烈。找枪手替考的,非法传递信息的,入场夹带供偷抄资料的,贿买关系的,冒籍报考的,等等。花样繁多,不一而足(近年还发现过那时专供考生夹带入场偷抄作弊的“袖珍小书”)。当然,朝廷对此也不是不闻不问,故意放纵,甚至不惜动用严刑峻法处理科场舞弊之案,这类事情屡次发生,耸动朝野,可惜多跟政争或明或暗地牵扯在一起,使得“整肃科场”的宣示在实际上并不那么纯正。
主考官因舞弊被处以极刑
以晚清咸丰八年即1858年顺天乡试的那场大案为例来看:因为满籍生员平龄是戏剧“票友”,曾登台演出,他参加考试并得中举人,惹出“优伶亦中高魁”的非议。按当时规定,专职唱戏的演员(即“优伶”)不许参加科考,但平龄只是业余爱好而非职业优伶,自不应在此限内。但查办过程中,据说又发现考官为平龄改卷之事,并且连带发现其他诸多弊情。
皇帝认为有关人员“荒谬已极”,取消了平龄的举人资格并予惩治自不用说,更追究了若干官员的责任,特别是竟把身为协办大学士(一品之崇)的主考官蒙古旗人柏葰处以极刑。此次科考中弊情不能说没有,但柏葰的政敌从中策动、借端杀人的阴谋也肯定不能排除。
名字不吉利者名次受影响
其实,科考的严肃性哪能真维护得了,最高统治者自己就依仗其特权将科举之事作为儿戏摆弄。
据说,武昌人氏范鸣璚在一届殿试中成绩颇好,但咸丰皇帝觉得其名字读音有些像“万民穷”,授官时就故意压低。还有一届参加殿试的贡士中有个叫王国钧的,慈禧太后觉得该名读音与“亡国君”相谐,不吉利,就把人家的名次大往后移。
这位太后七十大寿的前一年,派出到各省的乡试考官中头两批人的名字里,能剔字组合成“明年吉庆,寿景能成”。以名字来选考官,也算游戏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