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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15年 安全第一 榕今春节仍禁放烟花
时间:2006-01-26 GMT 关键词:

【星岛网讯】福州市政府办公厅25日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组织城市执法、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参与讨论。最后认为对烟花爆竹解禁条件、时机不成熟,因此决定:今年春节仍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是福州市自1992年以来连续第15次春节禁放烟花爆竹。

    1992年11月1日,《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并沿用至今。《办法》中规定:“禁止在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需要燃放焰火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出通告,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据悉,由于今年福州市“两会”上,吕榕麟等十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福州市改“禁放”烟花爆竹为“限放”的议案》,该议案已于1月18日在大会上获通过。福州市政府办公厅25日召集公安、工商、城管等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是否取消或放宽“禁令”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有关官员说,由于《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作为福州市地方性法规,该法规的修改、修正是必须通过征集意见、讨论、召开听证会,并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报省人大批准等一系列程序的。由于春节临近,目前对该问题的研究,时间上明显仓促。

    有关官员25日表示,此次福州之所以未能对烟花爆竹解禁,除了从依法行政角度考虑外,还从保护社会公众安全角度考虑。解禁如果准备不足,容易发生安全等方面问题。

    他说,政府在考虑解禁的同时,必须首先考虑如何将燃放烟花爆竹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在生产、销售等各种经营环节中如何确保安全。目前,在没有制定周密的措施之前,政府不可贸然解除。

    就烟花爆竹解禁问题,部分市民也认为,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发生火灾、外伤及环境噪声、市容卫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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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岛环球网 www.singtaonet.com 编辑:李明峰 [ 打印 ] [ ]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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