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岛日报记者张耀鋈圣荷塞报道】加州众议院5月30日以49票对31票通过法案,议员们基本上都是按所属党派路线投票。根据法案,加州的55张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选票今后会投给美国普选(national popular vote)的得胜者。但这样的制度则被批评为试图规避美国宪法。据州长发言人Darrel Ng称,共和党州长阿诺对此项法案尚无立场。
不过,就算法案在加州成为法律仍未必会生效,前提是凑足270张选举人票的多个州也同意以普选来决定选举结果。目前,候选人必须赢得270张选举人票,方能当选总统。
州众院批准的州际协议其实是全国性运动的一部分,洛斯阿多斯一个非牟利机构2月就发起运动,希望改变美国选总统的方式。
民主党州众议员Tom Umberg在州众院表示,按法案改变选总统方式,总统候选人就必须前来人口众多的加州,并必须就是加州人所关注的议题表明立场。
州际协议的支持者表示,总统候选人应该在所有选民面前亮相竞选,而不只是到俄亥俄、密西根、宾夕法尼亚和佛罗里达等选情激烈的州份拉票。
美国宪法规定,每个州必须挑选本身的选举人团代表。加州目前是以本州岛普选作为投下选举人票的根据,其它大多数州也一样。2004年,加州选民所投的选票,占了全国选票的10%以上。但主要的总统或副总统候选人,在选举前最后一个月只来访加州两次。
共和党议员批评州际协议违宪,共和党州众议员Chuck Devore说,美国宪法非常具体的说明,每个州都应该采用共和政体,这不是直接民主制(direct democracy),开国元老大概认为直接民主并不稳定。他认为,加州其实应该考虑按国会选区分配其选举人票。州众院先前已拒绝这做法,认为是分裂加州选票的党派性举措。
根据州众院通过的州际协议,加州必须把其选举人票投给全国普选的胜利者,不管本州岛选民挑选哪位候选人。但有批评人士认为,普选制度只会将候选人送到人口最高的城市,忽略其它地方。佛斯卢共和党州众议员Mike Villines坦言,不希望候选人只到10到12个大都会竞选拉票,就赢得总统大选。
民主党人说,共和党人也该支持法案才对。分析显示,2004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John Kerry)如果在俄亥俄州得胜,便该当选总统,但他在俄亥俄州以11.8万票败给了布什总统。实际上,布什在美国各地多赢得280万票。倘若以州众院刚通过的州际协议为准,加州的选举人票那时候就本该投给布什。 www.singtao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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