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网讯】纽约运输人员工会(TWU)100分会会长图桑(见图)因为授权批准2005年12月的捷运(地铁)大罢工,10日被法官判处十天监禁,外加一千元的罚款。
为了决定究竟该给发起罢工的捷运工会主席图桑什么样的惩罚,大都会运输署(MTA)和捷运工会10日在位于布碌伦一家法院对簿公堂。
纽约地铁员工因劳资纠分谈判失败,图桑宣布于当地时间20日凌晨3点开始罢工,这次的罢工是纽约市有史以来的第三次地铁、巴士大规模罢工,此次罢工大约造成纽约十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运输人员工会批准这次大罢工,是违反了纽约州的“泰勒法案”,禁止公职人员罢工的法例。大都会捷运局与运输人员工会双方的领袖均为自己在这次工潮中的行为作辩护。
在自我辩护中,图桑向法官表示,他曾告诉过纽约人,捷运工会对最后采取罢工行动感到非常遗憾。图桑说,他希望法官能够理解捷运工会的行动,之所以罢工并不是捷运工人想罢工。没有一个有正常思维的人会去罢工,即使是合法的罢工,都会带来巨大的风险。因此作为政治常识,罢工总是最后的手段。
MTA的律师阿柏姆森(Neil Abramson)则表示,罢工并非是最后手段,而是一种选择。阿柏姆森表示,罢工是一种无视法律的选择,这种选择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不过,MTA并不主张让图桑进监狱,认为他只要进行社区服务就行。
但是,法官却显然没有MTA那么宽容,法官判处图桑在这次工业行动中的行为藐视法庭,须入狱十天,付一千元罚款。如果图桑不提出上诉,那么他必须在三十天内向有关监狱报到。捷运工会另外两名管理人员瓦特(Ed Watt)和罗森(Darlyne Lawson)则分别被法官判处五百元的罚款,但毋须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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