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记者程迈纽约报道】一名美籍华人,因为不理美国禁止与伊拉克进行高科技产品交易的禁令,多年来与伙伴联同一家中国公司,多番向伊拉克出口高科技电讯产品,结果日前遭联邦探员拘捕,并被移送至纽约联邦南区法庭过堂,暂时获准以25万元保释候审。
根据法院移送书,该名美籍华人黄安祖 (Andrew Huang) ,于康州中镇 (Middletown) 开设一家名为Mac Andrew’s Inc的公司,他联同另一名于纽约开设公司的被告Joseph Thomas,协助一间中国大陆的公司China Electronic Systems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把高科技电讯产品售予伊拉克政府。
移送书指出,根据联邦政府的法例,所有美国公司及个人,如没有得到财政部外国产业控制办公室 (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 发出的批文,是不可以与伊拉克政府进行高科技产品的交易。这是根据1990年老布什总统当时签订的一系列行政法令 (Executive Orders) 而来。
根据控方的证据,China Electronic Systems Engineering Corporation于1999年中起,直至2002年初,获得伊拉克政府提供高科技电讯产品的合约,该公司于是与黄安祖及Joseph Thomas两家公司接触,要求两人提供协助,并以一定百分比的佣金作回报,两人同意合作,不过,他们均没有外国产业控制办公室发出的批准文件。
控方还有三份合约证据,包括一份由黄安祖于99年7月28日所签署的传真文件,表示他同意联同Joseph Thomas与该家中国大陆公司合作,另一份重要证据是,Joseph Thomas于2002年1月15日,向黄安祖建议,是时候与China Electronic Systems Engineering Corporation更新合约,包括当中的佣金比例,以确保他们的合作关系可以顺利维持下去。
此外,Joseph Thomas于2003年遭到联邦调查局的探员问话时,坚决否认他的公司与China Electronic Systems Engineering Corporation有任何联系,并强调他在伊拉克的生意,只是涉及健康护理的业务,绝无禁止涉足的行业。
不过,FBI探员最后获得足够的证据,将两人拘捕并落案起诉,面对一项串谋违反国际紧急经济能源法 (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的罪名,两人8日被移送至纽约南区联邦法庭过堂,黄安祖准以25万元交保外出候审。 www.singtao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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