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岛记者梁文瑜圣荷西报道】相对于被自己律师直接质询的对答如流,蔡耀华在被控方交叉质询下,显得拘谨小心,多以“我不记得(I don't recall)”的答案来回应控方的质问。
在辩护律师的质询下,蔡耀华说他2003年6月25日下午回到家后,上楼给邓莺七千元后,下楼洗午餐的塑料饭盒以及煮饭。之后邓莺拿她的个人计算机下来,说不能与家里另一台计算机分享资源,要他修理,他于是忙着修理邓莺的计算机。当时约下午5点,他听到后院传来后面邻居小孩玩水的叫闹声。他说妻子通常在这时煮饭,煮完饭后会叫他吃饭,如果他忙,妻子会先吃饭,吃完后处理庭院杂务。他记得妻子曾几次到他身后查看修理计算机情形,但他由 专注于修理计算机,没有注意妻子的动向。
找不到妻子电话报警
天黑了以后,他觉得饿,自行吃完放在桌上的隔夜剩饭。他看不到妻子,在住家附近找一找,包括在屋内透过门窗往后院的泳池张望,仍不见妻子踪影,于是打911电话报警。警察来了后表示要到后院查看,蔡耀华跟着警员到后院,当警员拿手电筒在泳池东边往池内照射时,当时人在泳池西边的蔡耀华看到池内出现一个人体的影子。
辩方律师询问,为什么你不跳下水救她,蔡耀华回答,“我看到的身体影子不动,如果这个影子在动,我会跳下水抢救。”他形容自己当时的心境说,“我很震惊,身体不能动,腿与手臂都在发抖,心跳得很厉害。”此时警员向他呼喊“去拿一些东西。”他于是拿根清扫树叶竿子把池上的半边池盖翻开,看到邓莺的身体与头发浮在水面上,四肢与脸部朝下。他用扫叶竿把邓莺推到池边,跪下来举起邓莺尸体,当他试着站起来时,警员帮忙把邓抬起,把邓丢在地上。该警员叫蔡不要看着邓,把他推进屋内。稍后蔡听到消防车的引擎声,他开后院侧门让急救人员进来。
案发当天与前日用计算机情形
蔡耀华雇用的另外一位辩护律师询问他案发当天与前一天使用计算机的情形。蔡耀华表示,他曾于6月24日更动计算机的生理时间,因为他购买的某种股票期权软件于6月23日到期,他将计算机生理时间调到6月 22日,为了能继续使用此软件。
他表示自己在6月25日案发当天下午帮邓莺修理计算机时,下午六点多左右,才把计算机的生理时间调回正常。他还指出,自己在25日下午多次使用notepad来写软件程序,时间大约下午7点到8点左右。
蔡耀华在接受控方交叉质询时,神情与态度相对严肃拘谨。检察官问他,是否没有告诉当晚到他家的警员,他曾张望后院寻找邓莺下落?蔡耀华并不直接回答是或否,而是说他当时跟警员说他看过房子周围,并且以他没有被警方问到这个问题来响应。
检察官询问蔡耀华是否承认妻子经常在他处理计算机时清理前后院,蔡耀华说是。检察官再问他是否知道妻子不是很会游泳,蔡耀华说是。检察官追问为何他在找不到妻子时,没有到池边走一圈寻找?蔡耀华回答,他透过后门往后院看,看到泳池池盖平铺,因此不疑有他。检方询问,蔡耀华是否知道为何楼下自己的睡房有只女表置于地板角落?蔡耀华回答不知道。
检方询问蔡耀华2001年上网认识邓莺时,是否与前妻还是已婚身分?蔡耀华说,“我们以为已经离婚了。”蔡耀华与前妻于同年11月正式离婚。
蔡耀华说他2001年4月与邓莺见面后,邓莺立即想要嫁给他,邓莺邀请他与邓莺的家人一起出游,他与邓莺在出游时同睡一间有两张床的房间。他此行回来后决定要娶邓莺。两人于6月在上海订婚。邓莺知道他还没离婚,所以两人先订婚。
下周继续质询同房问题
检方给了蔡耀华一份案发当晚被警方录音面谈的书面纪录,该纪录上显示,蔡耀华说他与邓莺总是分房睡。检方询问蔡耀华是否记得说过这些话,蔡耀华说不记得说过确切的话,他认为曾经告诉过警方他与邓莺周末同房。检方要求蔡耀华找出哪里出现这些话的面谈纪录,他说需要花很多时间来看此纪录,检方让他用周末寻此纪录,下周将继续对此进行交叉质询。 检方再问他与前妻的女儿是否增加他与邓莺之间的冲突,蔡耀华说,只有案发前一周出现这种现象。www.singtao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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