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岛记者梁文瑜圣荷塞报道】蔡耀华涉嫌杀妻案27日进行结案陈词,检控官指蔡耀华说谎,证词闪烁;辩方律师则强调,蔡耀华没有说谎。控辩双方律师皆花好几个小时做结案陈词,包括陈述证据、推理、辩论,试着说服陪审团从他们各自的角度看待此案。
检方知蔡非专业杀手
检察官Jeff Rosen向陪审团解释,蔡耀华被控二级谋杀罪,并非一级,他杀邓莺并不是出于24小时以前的事先预谋,蔡耀华不是专业的杀手。
他告诉陪审团,他们不需要找出蔡耀华杀妻的方式,以及为何要杀妻,蔡耀华杀妻的方法可能有很多种,原因也可能很复杂,重点是蔡耀华到底有没有杀妻。
他建议陪审团要根据所有的证据来看待此案,而不是只听从某一项证据。
检方提出的证据
检方提出的证据包括:化学品测出的血迹反应;蔡耀华在打911报告妻子失踪前,跟警方说没有走到后院泳池查看妻子下落;蔡与邓两人感情不好,争论包括金钱与蔡的女儿,而邓莺死前不久才上交友网站找新朋友;蔡耀华说案发时他在修理电脑,但电脑纪录显示蔡当天下午16至18时没有使用电脑。
检方不满蔡态度
至于辩方的一位医生所做的邓莺之死乃为意外之解释,Rosen告诉陪审团,这位医生的专业并非验尸,而且目前从事创业投资。他的案件研究费用一小时三百元,出庭作证一小时收费五百元。Rosen强调,金钱会影响一人的证词。
最重要的,Rosen说,蔡耀华接受控方交叉质询时不但充满敌意而且规避问题。每当蔡耀华被问不能解释的问题时,他总是以当时心灵受到创伤的借口回应。
辩方吁体谅蔡不解司法
蔡耀华的律师Tony Serra在结案陈词时呼吁陪审团以开放的心态来看待此案,体谅蔡耀华二十岁才来美国的移民,等了三年才开始审判,不了解美国司法系统的心情。他强调,控方肩负提出证据的责任,辩方不需要证明任何事情。
他重申法官念给陪审团听的判案准则说,当同时出现对控方与辩方有利的环境证据时,陪审团必须把环境证据视为对辩方有利。
他认为,有位医生提出邓莺之死为意外的解释,是认为蔡耀华有罪的合理怀疑,而陪审团必须在没有合理怀疑之下才能判蔡有罪。
Serra指出,除了一位医生推论邓莺胸口淤伤乃出于撞到跳水板的证词之外,现场泳池下被发现有一把池刷、手套,垃圾桶内有新鲜的割草垃圾,邓莺死时穿着拖鞋,邻居听到蔡家后院传出高兴歌声等证据,加强了邓莺意外溺死的可能性。
辩指邓从未抱怨被打
他还说,邓莺从未向母亲抱怨蔡耀华曾经对她殴打、恐吓或是吼叫。邓莺与蔡耀华只是发生一些小争吵,没什么大不了。
他指出,邓莺死前不久与人网上交谈时,谈到她与丈夫同住,并且打上“我会试着跟他好好生活”的字句。
对于蔡耀华电脑案发当天下午16至18时的没有使用纪录之证据,Rosen说,蔡耀华绝对有能力制造电脑的不在场证明,但他没有这样做,证明他无意说谎。 www.singtao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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