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岛网讯】最低工资法在2003年11月获旧金山选民通过后,最低时薪已达8.82元。然而,市内各劳工权益团体仍不断接到投诉,得知市内有不少雇主没有执行最低工资法。因此,市参事麦斯威(Sophia Maxwell)联合另外四位市参事,提出向雇主征收年费,用于加强最低工资法调查及执法行动的议案。
此议案在17日的市参事会预算委员会进行讨论时,有多个工会的代表发言表示支持,但就遭到旧金山商会及金门餐馆协会等业界代表的齐声反对,指市府不应该为执行最低工资法,一再向雇主加收费用。
华人进步会及十几位曾被金龙大酒家或其他雇主欠薪、没有获发最低工资的餐馆工人,17日中午在市府门外集会,声援即将在预算委员会讨论的“加强最低工资法执法”议案。议案的主要推动者麦斯威,还有联署的市参事戴利、莫卡利米,均出席集会并作发言。该议案另两位联署者包括市参事阿米艾诺及麦高理。
据OLSE主任Donna Levitt表示,过去两年多以来,该办公室共接到两百工人投诉,调查了130宗个案,仍有一小撮雇主死不改过。她呼吁工人打415-554-6292热线电话,积极举报无良雇主。
但据华人进步会估计,现时全市约有九千名华裔餐馆或衣厂工人,仍没有获得最低工资。特别在华埠,估计半数以上的餐馆都以各种形式逃避执行最低工资法。在餐馆做服务员的华裔工人伍小姐(见图 右)就揭发,老板为逃避支付最低工资,竟然将侍应生获得的小费打进月薪一起计算,这样账面上就可以显示出他们有“依法”支付最低工资。
有关人士指出,不少雇主至今仍以公司规模小,所以不受最低工资法限制的理由,来欺骗雇员。事实上,无论公司规模大小还是非牟利机构,都要遵守最低工资法,支付员工最低8.82元的时薪。
为向OLSE等执法部门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麦斯威等人提出的议案,要求向市内受最低工资法规限的约3.1万间商业机构,不包括非牟利机构,每年加收最低工资法执法费。2006至2007年度,每家公司要交28元,2007至2008年度,每家公司要交39元,其后由市参事会按照生活指数作相应调整,以此筹募经费,扩展执法行动。
只不过,旧金山商会及有餐馆业界协会的代表发言指出,赞成议案加强执法的原意,但不赞成将费用转嫁雇主头上,市府应该从一般基金中拨款出来资助扩大执法。
此议案仍会作进一步修改,同时希望收集更多市民意见,预计最快下周再回到预算委员会讨论。 www.singtao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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