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岛网讯】著名时装品牌Polo Ralph Lauren被指违反劳工条例,该公司一批现职及前雇员日前上告旧金山最高法院索偿。这些职员表示,该公司强迫他们加班却不给加班费,而且又在职员下班打卡后对他们搜身,在检查满意后才让他们离去,这往往要令职员等上一段时间才能离开公司。但Polo公司发言人称还没有接到有关投诉。
有关诉讼是代表加州帕洛阿尔托及旧金山的Polo Ralph Lauren分店四名前营业员提出的,诉讼也同时寻求加入代表加州二十间分店的数百名现职营业员,使这个官司变成集体诉讼。
这些职员投诉,公司为了防止职员偷窃,往往在下班时间禁止他们马上离开,并在上锁的店铺内搜查各人的手提袋及其它随身物品,搜查时间一般要花上半小时。他们指公司此举等于是非法禁锢,而此段“禁锢”时间并不获发补薪。此外,职员指公司经常强迫他们加班但不发放加班费,或少给加班费。同时,公司还被剥削职员的休息时间,因此他们寻求发还加班费并赔偿损失。
原诉人之一、前年在帕洛阿尔托分店工作了五个月的奥特苏卡说:“为了等经理批准我下班离开,我经常赶不上多班火车。”
总部设于纽约的Polo Ralph Lauren一名女发言人说,公司至今还没有接到有关投诉,她认为这些投诉并没有根据。一旦公司接到投诉,是会进行调查的。
此外,Polo Ralph Lauren又涉及另一宗诉讼,答允付出150万美元进行庭外和解。在这起诉讼中,该公司被指强迫职员穿着Polo衣作公司制服,令职员不满。 www.singtao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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