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岛记者祖伟悉尼报道】新省上议院日前通过一项法案,赋予规划厅长沙陀(FRANK SARTOR)权力取代工作效率欠佳的地方市议会的管治权。该法案经大量修订后,沙陀能在最后关头与少数不依自己党派立场投票的议员达成协议,28日晚上以19对18票获得通过。
据新法例,沙陀若认为某个市议会在评估发展申请方面过于缓慢,则他可以委任规划管理人员前往接管。他又有权在高增长地区内向发展商征收基建税。
省长伊曼(MORRIS IEMMA)28日称,新法例可改进规划制度的效率。他说,船民及其它人若申请家居扩建,往往受法律程序阻延,更因为市议会的政见冲突受阻。
他说新法例是特别的干预权力,但仅在市议会规划评估程序失效时才执行。
据已修订的法例,受委任接管的规划小组或管理人员只可受任最多五年,而上述向发展商征收的基建税须于三年后检讨。
反对党则称新法例是沙陀揽权。 www.singtao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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