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网讯】温哥华富商之子格雷厄姆•麦克米恩(Graham McMynn)(见图)被绑架的事件,引起了公众对绑架案的关注。这类案件警方通常都会守口如瓶,往往不肯公开报道,就好像八年前,在烈治文市发生一宗当年算是加国历时最久、最残酷的绑架案,警方只在破案之后,才公开案情。
这宗在烈市发生的绑架案,受害人是一个华裔少女,当时只得17岁,她遭人入屋掳走,禁锢了11天,期间一直被人用铁链锁在床上,用胶布蒙眼,甚至三度遭人强迫口交,最后警方在绑匪收赎金之日采取行动拉人,在绑匪驾驶的汽车车尾厢救出受害人。
案中两个绑匪都是华裔,一个名叫庄家伟(Ka Wai Chong,译音),当年只得二十岁。另一个是陈志伟(Chi Wai Chan,译音),当年26岁。二人分别因为绑架勒索和非法禁锢等罪名,分别被判监14年和13年半,目前仍在服刑。至于受害人,警方相信是无辜的,只是不幸被歹徒盯上了。
当日负责营救行动的骑警,无巧不成书,也是指挥营救温市肉参格雷厄姆•麦克米恩的骑警紧急应变部队指挥官迪博特(Dave Debolt),当年他是烈治文骑警重案组主管。
法庭文件显示,这宗绑架案发生在1998年12月11日。受害人住在烈治文,当日两个绑匪强行入屋,把受害人的母亲捆绑,然后掳走受害人。 据悉,当年警方派人进驻受害人家中,监听绑匪打来的电话。绑匪先后同受害人家属讲了59次电话,威胁要杀死受害人,并要求五十万美元赎金,而且相约在12月22日收取赎金。受害人父亲依照警方指示,通话时尽量拖延时间,结果警员查出其中一个绑匪的行踪,派人监视,进而锁定了绑匪的位置。
22日下午6时,警员目睹疑犯庄家伟和陈志伟,分别驾驶汽车离开庄的住所,于是尾随监视,最后见时机成熟立刻拉人,并在其中一辆汽车的车尾厢内寻回女事主,她当时被人捆绑,藏在帆布袋内,双眼和口都被胶布封着,身体严重脱水。
这宗绑架案,被形容是当年加国历时最久和最残暴的案件,警方总共动员逾六十个警员调查,重视程度不亚于格雷厄姆•麦克米恩案。跟其他绑架案一样,警方没向外公布,当时有一家传媒机构收到消息,但也不作报道,直至肉参获救才报道出来。而事前坊间也只是略有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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