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网讯】苹果公司(Apple Inc.)和思科系统(Cisco Systems Inc.)已就iPhone商标使用权达成协议,就此,一场原本可能使苹果多年来最受瞩目的电子产品的横空出世变得兴味索然的商标权之争被化解于无形。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思科和苹果在全球范围内皆可在各自的产品上任意使用iPhone商标。思科将撤回其向旧金山联邦法院提出的、指控苹果定于6月推出的新款手机侵犯其商标权的法律诉讼。
两家公司在一份联合声明中称,双方将努力探讨如何共同让其产品在安全以及个人、企业通讯领域发挥更好的效用。声明中称,协议的其他条款属于机密。两公司都拒绝就此发表进一步评论。
这一协议的达成使得两家硅谷巨头避免了一场可能拖延数年、且最终可能导致苹果无法使用iPhone商标的争端。
苹果首席执行长乔布斯(Steve Jobs)07年1月9日在旧金山的麦克论坛(Macworld convention)上为将被命名为iPhone的新款手机揭开了面纱。第二天,思科即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称苹果之前曾试图请求思科授予其iPhone商标的使用权,后来双方就此进行了广泛磋商,但直到乔布斯让这款新手机亮相之时磋商尚无结果。
面对思科的起诉,苹果先是公开表示思科的诉讼很是“愚蠢”,并宣称要和思科法庭上见。然而不久前,两家公司都改变了态度,表示打算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这起纠纷。
思科2000年收购互联网电话机生产商Infogear technology时也同时获得了后者拥有的iPhone商标的所有权。思科06年春天推出了一种使用VoIP技术的新产品用的就是iPhone商标。
苹果计划与其在无线网络运营行业的独家合作伙伴——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旗下的Cingular携手在美国推销iPhone手机,目前售价定在499至599美元之间。与此同时,iPhone手机还涉嫌侵权加拿大北电网络、韩国LG电子旗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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