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时间:2007-06-25
中信证券(600030)获准收购华夏、中信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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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网讯】中信证券(600030)今日(2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购华夏基金20%股权、中信基金51%股权的事项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信证券将持有华夏基金62.725%的股份,以及中信基金100%股份。由于控股两家基金管理公司违反了有关法规,中信证券强调将尽快予以解决。业内人士据此分析,华夏基金与中信基金两家公司的合并将势在必行。

  据《证券日报》报道,公告显示,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华夏基金20%的股权(2760万元)转让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华夏基金的股东及其股权比例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380.0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725%;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929.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725%;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5%;华夏基金可根据本次股权转让情况,对公司章程作相应的修改。

  此外,证监会还同意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上海久事公司、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中信基金31%(3100万元)、10%(1000万元)和10%(1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中信基金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有;同意中信基金根据本次股权转让情况,对公司章程作相应的修改。

  批复还要求华夏基金及各股东、中信基金及各股东应当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维护公司稳定,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信证券同时强调,根据前述两项批复的精神,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解决控股两家基金管理公司的问题,将持股比例保持在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

  中信证券的上述表示可以理解为对此前市场对该项收购明显违背“一参一控”条例质疑的回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一家机构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控股基金不超过一家。

  分析人士据此推测,华夏基金与中信基金两家公司的合并将势在必行,中信证券有可能在完成收购后不久展开对华夏基金和中信基金的整合工作。

  另外,中信证券还发布公告称,获准创设10000万份招商银行认沽权证,条款与原招商银行认沽权证(交易简称招行CMP1、交易代码580997、行权代码582997)的条款完全相同,上市日期为200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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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张莉 [ 打印 ]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