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文化观察>>正文 时间:2006-11-16
沈从文笔下的北京上海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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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从文笔下的北京上海文化,实质上反映了一个乡下人与两个城市的故事。而这个乡下人和两个城市以及故事本身在现代中国和中国文学史中都有很大的典型性。这里有三个区域空间,一个湘西是代表了边地的真正的中国乡土文化,北京是代表了皇城乡土中国向现代中国转换过程中但是保留了很多乡土性的半现代城市,而上海是最和国际接轨的现代大都市。这三个空间几乎概括了转型期的中国的几种主要文化形态,现在都凝结于沈从文一身,这是历史对沈从文的特殊照顾并选择他来做中国转型期的观察者与了解者。

沈从文与北京的故事      

  沈从文1922年从湘西来到北京,从此开始了他独特的生命历程和他的文学生涯。沈从文在《20年代的中国新文学》的这篇文章中回忆说:“我是1922年夏天到北京的,开始住在会馆里。我从会馆出门向西15分钟就到达中国古代文化集中之地,就是琉璃厂。那里除了有两条十字形的街,然后还有十几家大小古董店,小胡同里还有许多不标店名分门别类的、包罗万象的古董店,完全是一个中国文化博物馆的模样。然后再往东二十分钟来到前门大街,那里是一个北京繁华的街市,还保留了明清六百年的市容和规模。在那里看见许多大铺子,各具特色,金碧辉煌,斑驳陆离,令人眩目,这使我这个来自六千里以外小小山城里的乡巴佬无一处不深感兴趣。然后跑到罗马大街就看到某某镖局的大招牌,还有骆驼在其中走来走去,我就想这镖局背后有没有当年的十三妹在那里,有没有燕子李三在那儿,因此这些印象让我觉得它像明清两代六百年的文化博物馆……”
                      
  这是北京给沈从文的第一印象——明清两代六百年的文化博物馆。而这一切随着清王朝的覆灭已经失去意义,开始报废了,因此他看见的北京是一个变化当中的,把八百年建都建立的一切正在加速处理过程中的这样一个北京……
                      
  北京一开始不接纳他,像他这样衣衫褴褛、不修边幅的举止令北京的绅士们侧目而视。他当年最早的时候是写稿子,到报社去领四块到12块的稿费的时候,要先给门房两毛钱、三毛钱才让他进去,因为他衣衫太褴褛,他是一个不被北京接受的乡下人。因此,1923年冬天,当郁达夫冒着风雪去看他的时候,发现青年沈从文住在冰冷的小屋子里,没有人知道,也没有钱,没有生炉子,没有棉衣,只有一双冻僵的手在写稿。郁达夫看了立刻把衣服脱下来穿在他身上,拉着他去吃饭,吃完饭把多余的钱都给了他。
                      
  但是,慢慢地,沈从文被北京这个城市接受了。他经过现代评论派认识胡适,认识徐志摩,认识郁达夫、杨振声、朱光潜等等,他慢慢地被接纳了,以至于施蜇存先生回忆起沈从文的时候,觉得沈从文“虽然不像个洋绅士,但他也是个土绅士”,以至于到30年代,一些个文学青年来到北京,那个时候首先要拜访的是沈从文,而且沈从文经常邀请这些年轻人到中山公园喝茶,在喝茶当中沈从文是核心人物。为什么呢?因为那时候他已经是《大公报》文艺副刊的主编了,他已经被这个城市所接纳了,他已经成了北京城市的主人了。在某种意义上说,沈从文以他特有的方式征服了北京城。或者说,北京这个城市以他特有的宽容接纳了这样一个来自乡下的作家。这是乡下人和北京发生的第一个故事。
                      
  再看一看沈从文在北京的感受。1922年他刚住在会馆里的时候,他整天被电车隆隆响声搞得非常烦恼,他不能接受北京电车的声音,他拒绝这个。这使我们想起了张爱玲是从电车的声音中感到了城市的美。但是1925年,他因偶尔的原因到了香山,他突然在香山听到了鸡的叫声,他好兴奋。鸡在那里活泼地跳舞,让他想起了家乡湘西的鸡,但他觉得北京这个鸡还不如湘西的鸡活泼。他对这鸡声就非常感慨。这一细节告诉我们,北京对他既是熟悉又是陌生的。通过这个鸡声的出现,他发现北京的另一面,就是乡土北京的那一面。他拒绝北京都市的一面,但他通过鸡声了解北京乡土的一面,因此北京对他来说既是乡土同时又是异乡,所以北京对他既是熟悉又是陌生的。

沈从文与上海的故事   

  沈从文1928年1月2日从北京来到上海,一个星期之后给北京的朋友写信。他说,他把在上海住的称为“塌而霉、塞”,就是很狭窄很发霉的一个小房间。他说到上海第一个和出版社的经理见面。暂且说经理以前藐视他是因为他没钱,藐视态度不说,假装亲热的态度真叫人伤心哭泪。他说,明明是瞧不起我,但假装亲热让我更加觉得受到屈辱,我在北京就不一样,问一个博士借五块钱,博士马上借给我了,北京人不把钱看得那么重,上海人怎么这么怕借钱,怕借钱不要紧,但又假装亲热。他觉得非常不舒服。 
                      
  他住在上海,主人也是讲钱。小小房子,每个月要给二房东13块钱,还外加倒马桶费一块钱、打扫灰尘费一块钱,洗衣费一块钱。他说,北京不一样,北京可以欠钱的。他非常怀念北京,不喜欢上海。然后,他说上海最讨厌的是吵闹,吵得头疼,没有北京的安静。他只能深夜去大马路,每一个人的脸他都仔细观察一遍。他用乡下人的眼光毫不客气地看。上海人最讨厌被人盯着看,但他不管,就盯着看,然后统计。他说,一百个穿皮领子的新式女人中,没有五个够格,每个人脸上都是憔悴的脸色,每个人好像都是受了伤,每个人都有姨太太或者窑姐的味道。他说,我想他是不适宜做上海人的。
                      
  他对上海没有好话。更重要的呢,上海也拒绝他。他说,我在上海是什么身份呢?他说,我在上海是一个文化工人。我来上海就是整天写作,上海资本家就整天敲诈我,逼得我成了写作机器,我一天不写就没有钱,没有钱在上海就没办法生存,因此,我只能拼命写。老板只给他很少的钱,逼着他签合同,榨干净他身上的每一滴血,榨干他所有的智慧。在这种压榨下,他疲劳不堪,一点创造兴趣都没有。在上海,他始终是一个文化工人的角色。
                      
  因此,他对上海的观察就跟北京不太一样。他说,有一天我在上海的阳台上看上海的城市,我伏在湿栏杆上在想另一个窗子里的另一个人家在做什么事。他说,我不知道工厂的夜班是如何的忙碌,我想象的夜班是在一些小房子里总有一些小学徒一边打盹一边做事情,我想象那些铜匠、那些印刷工人他们大概和我一样没有办法睡好觉,他们是那样的肮脏,走近他们的身边有一种难闻的气味,手上全是油腻和铁锈,头脑又是那么愚蠢。他说这样的生活是人的生活吗?但是我想想,他们那么蠢,我有责任来释放他们。 
                      
  面对这样一种上海文化,他产生了恐惧感,产生了自我危机感。他说,我不能再在这里呆下去了,我再呆在这里,我原有的生命力,我的祖先给我的生命力也没了。

  很有意思的是,他在北京写了《边城》,在上海写了《丈夫》,这显然是和他在北京、上海的不同体验有关的。他在上海感受到的文明危机,使他加深了家乡的同样被现代文明吞噬的危机感。同时,他面对上海这种他所拒绝的都市文化,他提出了他的文化理想,一个是不是需要重新恢复、重新唤起他家乡所谓的苗族文化所代表的乡土文化所拥有的生命活力,面对着都市文化的糜烂,是不是需要唤起他家乡的包括少数民族的那种比较原始、雄强的生命活力来做一个补充,所以这一时期也就是在上海的时期,他用理想化的眼光,用理想化的笔触创作了《龙朱》、《媚金》、《豹子和那羊》、《七个野人和最后的迎新节》、《雨后》。在这些小说里面,就和《边城》的那种宁静、肃穆、和谐不同,在这样的乡土小说里面充满了无忌的野性,一种圆满健全的生命力,这是被上海糜烂的都市文化所激起的乡土想象,而且乡土想象是被他圣洁化的,被他理想化的。他想用这种平凡的、简朴的、单纯的生活方式来对抗这种畸形的都市文化,他觉得这种存在于自然状态中的一种生命形态极有可能抑制现代都市的弊病。因此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作为乡下人的自傲和尊严。(文/钱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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