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欲照风波撩拨媒体多时,很多人都认为陈冠希是始作俑者,女星是受害者,而散播欲照的藏镜人是主凶。
但整件事情,不就是一场色香味俱全的限制级影片,引起很多人的关注、讨论、追踪、期待……。付出代价的是谁?得利的又是谁?如果这件事到最后没有一个比较人性的结尾,付出代价的恐不只是声言退出香港影坛的欲照男主,或大毁形象、恳求原谅的欲照女主,——而是整个华人社会,整个华人社会的人性倒退。
告子言:“食色性也。”说明了食欲和情欲都是人的自然本性,而现在的饮食文化已相当发达,选择也很多元化,我们可以很自由的决定要吃什么、去哪家餐馆,只要我们付得起钱。但情欲呢?情欲因牵涉到更深的层面,不能轻易用金钱交易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倘若当事人自己高兴,为什么不能自拍?为什么不能在镜头前伸展肢体、摆出媚态?为什么要给它污名化?说“淫照”?很淫荡吗?说“不雅照”?不能说漂亮吗?为什么男女主的欲照被散播出去就被搞得身败名裂,为什么要道歉?为什么要恳求大家原谅?为什么要退出影坛?为什么曾经美好的东西在众目之下变得丑陋不堪……?明明没有罪,却硬被冠上罪名,甚至名声、金钱等都得付出巨大的代价,会不会太封闭、太残忍?这种大众公然的野蛮,就好像美女硬被佛家说成骷髅般,美女又有何错?错的是观者的心魔?
舆论总是一边窥视情欲、一边标榜道德,把欲望——尤其是情欲视为洪水猛兽,在这道高标准的栅栏下,正常又合法的抒发管道在哪里?试看下载和点击这些欲照的人这么多,就会知道华人社会有多无聊、多苦闷。试看现在不婚或难婚、离婚的比例那么高,就知道情欲被压抑、被贬毁或朝黑暗发展的有多严重。
这是一场很荒谬的戏剧,泰半华人社会都在期待、甚至逼迫他们道歉,但他们哪里错了?整个事件的负向发展,使他们承受多少压力?最该接受道歉的人不就是他们吗?他们只是以“人”的立场,私密的做自己喜欢且不伤害他人的事(当然劈腿事件除外),为什要接受舆论挞伐呢?谁又有理说他们错?有权要求他们道歉呢?(作者 纳西瑟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