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文化观察>>正文 时间:2008-07-28
潇湘晨报 “国家罗汉”的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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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又一个民间语文的雷词“国家罗汉”诞生了。江西抚州临川区法院某法官威胁一位农民,他代表了“国家罗汉”。据赣籍时评家熊培云介绍,当地人把无事生非的流氓地痞叫“罗汉”,那么“国家罗汉”就是仰仗公权力的流氓。

  如果法官不是维护法律的公正,相反是伤害良民,那么说他是“国家罗汉”很恰当,这位法官倒是很有自知之明。公众不能不惊讶于当今依法治国的语境下,还有如此“坦率”的“国家罗汉”。

  罗汉是阿罗汉的简称,乃梵语音译,是小乘佛教中修行最高果位,得此果位者杀尽心中一切烦恼之贼,应受天人供养,不再进入生死轮回。和大乘佛教中的佛、菩萨一样,都是个人修行所达到某种高度。佛、菩萨和罗汉,所具有的神通都来自慈悲的力量,这样的力量是为善祛恶的。而颇有意趣的是,除到中国被演绎成女性形象的观音给人乃救苦救难的代表外,其他佛、菩萨、罗汉在民间中被供养,最重要的理由似乎不是其普渡众生的慈悲仁爱,而是可以降祸于人的伤害力。不敢得罪菩萨,不敢得罪神,求避祸比祈福更是民间祭祀供养的主要原因。民间祭灶神,目的就是“上天言好事”,向玉皇大帝说好话,来年别降罪于这户人家。所以要用糖稀糊灶神的口,让他觉得吃人家的嘴软,这样对神的贿赂就是一种交保护费。

  这样的神佛观念来自社会生活,中国民间往往一个大恶人比一个大善人混得更好,因为人们怕他为恶,往往不得不委曲求全供养他,求他别生事。而对那些遵守社会规则老实本分的人,一般百姓说这种人是个“阿弥陀佛的人”,很有轻视的意味。畏惧比爱戴更能使普通老百姓产生恭敬之心,而这种由害怕而生恭敬久而久之成为一种集体文化心理。提倡做善人,却羡慕做恶人。

  中国老百姓这样供养恶人的自觉乃是不得已,因为中国历史上,恶的伤害力往往来自官府,即现在所说的公权力,套用吴思的“血酬定律”,这是一种“合法伤害力”。在“合法伤害力”面前,个人的力量根本不值一提,“抗恶”往往要付出惨重的代价,那么除一两个不怕死的草民敢拼死一搏外,多数时候的多数百姓,权衡利弊不得不像用糖稀糊住灶神的口那样,对待具备“合法伤害力”的基层官吏,不求他们造福,但求他们不为恶或者少为恶。

  《西游记》是一部很具现实意义的政治讽刺小说,里面的佛、菩萨、玉帝、老君与宗教无关,他们只是中国老百姓依照现实社会对天庭佛国的想象。《西游记》里面令唐僧师徒头痛的就是一些“国家罗汉”。观音菩萨的金毛犼、寿星的梅花鹿、太上老君的青牛和童子、文殊菩萨的青毛狮子,纷纷盗用他们主人掌握的法器——也即人间官府的权力,到人间兴风作浪,觊觎唐僧肉。对民间的草根精英如白骨精,悟空可以一棒子打死,对大有来头的“国家罗汉”,悟空能做的,只是请他们在天庭的领导下来把他们领回去用家法管教。

  其实,悟空本人何尝不是由一个“民间罗汉”成长为“国家罗汉”?如果他不进入体制内,纵有三头六臂,七十二般变化,也逃不过代表体制权力的如来佛手掌心,所以他痛定思痛,跟着唐僧取经,以求修成正果。取经途中,他当然会对有靠山的“国家罗汉”棒下留情。(文/十年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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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王志菊 [ 打印 ]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