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统领一切,因此,在言论方面,实行绝对禁锢,只允许按照上面的要求,进行下面宣传,决不允许有另一种声音发出。如果有人胆敢发出另一种声音,胆敢对伟人、领袖、英雄发表不敬的言论,轻则批评教育,重则打成“现行反革命”。 如果一个人被打成现行反革命,那么,这个人的政治生命也就完了,也就会随时受到批斗、批判,甚至受到游街什么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把工作的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仅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言论方面也充分自由,任何一个人都有发表言论的自由,都可以对社会现象发表自己的看法,可以给中央、给地方党委政府提出不同的意见,可以直接反映群众的心声。 但是,言论自由不代表可以随心所欲地发表违背社会公德、违背国家法律,甚至污辱他人人格、捏造事实、改变事实的言论。 如今,在互联网上,有些人的道德观念急剧下降,法律意识十分淡漠,任凭个人的喜好,大肆恶搞,通过丑化、恶化英雄的形象,散布影响英雄形象的言论,以吸引网友的眼球,以赢得点击率。什么雷锋是因为帮人太多累死的,什么黄继光是摔倒了才堵枪眼的、什么董存瑞牺牲是因为被炸药包上的两面胶粘住了等等。 要知道,这些英雄人物,是几代人从小就敬仰、爱戴、学习的榜样,他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激励着中国人前进的动力、奋斗的目标、前进的方向。也正是这些英雄人物的精神,教育和激励了几代人在艰苦的岁月里,在艰难的生活中,在国内外反动势力的欺压下,勇敢地走了过来,坚强地向前迈进。 如今,我们的日子越来越好过了,生活越来越富裕了,国家也越来越强大了,一些人便开始“无事生非”,无聊到必须用英雄来给自己逗乐,给自己搞笑了。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在一些无聊者恶搞的同时,我们的一些媒体,一些所谓的文人,一些自以为看问题比较超前的人,也加入到这一行列,发表所谓的不同观点,支持这些恶搞,甚至还要拍电影什么的。我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抱的什么目的,为什么要这样去糟蹋我们的英雄,糟蹋我们的榜样,糟蹋我们曾经的精神支柱。 我们承认,现在有一些人,他们变得现实了,变得思想经济了,不再在乎什么英雄、榜样了。但是,你可以不去学习英雄,你也可以不去做英雄,你在遇到困难时,也可以不需要英雄的帮助,但是,你没有理由,更没有权利去糟蹋英雄。 糟蹋英雄,是否也可以按照刑法规定,以污辱人格、破坏他人的名誉来治罪呢,这一点,法律界的同志可以考虑对照。 如果不进行整治,任其下去,下一步,这些人是否会把伟人、领袖们作为恶搞的对象呢,这一点非常可怕。 如果允许的话,如果我们还讲政治的话,这些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现行反革命的条件呢?(文/ 谭浩俊) www.singtaone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