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3年,程守宗18岁,身为制衣商的父亲让他从香港到美国读大学预科,父亲的希望是有一天能够子承父业,但程守宗打破了这个希望。他说,自己喜欢的是芯片,而不想做制衣商。1973年,他独自到美国求学,“那个时候,我甚至连说英语都有困难。”
在香港时,老师告诉他,美国长春藤名校,一年顶多收一、两个香港学生。以他还不够顶尖的功课,想要进去,只能先到美国直接念大学预科(College preparatory)。
因此,高二那年,他一个人到美国,在图书馆里自己翻学校排名,申请学校,挤进全美第三的大学预科就读。一千四百个学生中,只有三个东方人,他得自己适应新的生活。想打电话回香港,得一天前预约,生病了要看病,除非病到送急诊,否则得三天前挂号。
就连讲话,都是一大挑战。和同学讨论功课时,当他刚在心里翻译出适合的句子,别人已经在讨论下一个题目,“那个时代,尼克松刚访问中国,美国人不是很看得起中国人,但你只能赶快适应。”程守宗说。
在香港,他一个学期才能看完一本英文书,在美国,一个星期就得看完。每天睁开眼睛,就得竞争,学习全新的文化。一年后,他顺利进入长春藤名校——布朗大学电机系。(图为香港城市大学2004年11月11日授予程守宗荣誉理学博士学位) www.singtaone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