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网讯】《基本法》23条立法,曾于2003年掀起连串风波,民建联前主席曾钰成(见图)认为,中央政府早已表态,香港应就此自行立法,但是否需要在下届特区政府期间立法,要视乎下届特首施政的优先次序。对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建议分段立法减少阻力,曾钰成持开放态度。
曾钰成5月31日出席一青年论坛后指出,政府早在2003年时,就23条立法的问题表态,提醒特区政府有义务就此立法,但没有提出具体时限,他认为中央会理解香港的情况,以及香港市民对23条立法的关注,至今也未有重新提出一个时限。
对于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建议,将23条分段式立法,以避免出现阻力,曾钰成持开放态度,他认为分段式立法与一次过立法各有好处,但政府可能因避免出现多次争拗,出现有的过有的过不了的情况,而宁可将之一次过完成,最终决定权还是在特区政府手上。
至于下届特区政府,是否需要在任期开始便就此立法,曾钰成则认为要视乎下届行政长官的施政优先次序,虽然政府有其宪制责任立法,但对市民来说则未必有逼切性。他指出,如下届政府要就此立法,便需要预留充裕的时间给公众作长期咨询,但不一定要用尽五年的任期。
曾钰成又认为,下届行政长官选举制度容许出现竞争,假如有意竞逐的候选人没有足够支持及民望,不会成功得到足够的选委会委员提名,所以,他不担心选举会变得轻率或儿戏。
曾钰成相信,泛民主派能够在选举委员会中成功取得超过一百票,他续指,如果真的达成共识,一齐提名一个候选人的成功机会很高。亦相信这名候选人不会没有社会民望,也不会不够格,但他不肯评论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是否较公民党主席余若薇和民主党前主席李柱铭,更适合代表泛民主派出选,只表示:“这个出选由他们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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