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2006年发生“零团费”事件后,有调查发现,部分大陆办出境游的旅行社将团友转给其他旅行社,最多转让达三次,导致在香港的接待旅行社由于收不到基本接待费即“零团费”,只好强迫旅客购物,影响服务质素。
《联合早报》报道,负责调查的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与中国消费者协会呼吁,两地政府应加强监管,打击违规行为,并建议大陆消费者选择有信誉的旅行社,问清楚行程及住宿安排等,不要盲目追求廉价团费。
根据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提供的数字显示,中国消费者协会去年共收到3000多宗旅客投诉,主要涉及香港导游强迫他们购物,或者购物的价格太高。而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也收到1400多宗同类型的投诉。
香港消委会总干事陈黄穗16日表示,这种“零团费”问题很严重,除了香港,目前还困扰着澳洲、新加坡、马来西亚及台湾等地方。
陈黄穗称,最新的一种“零团费”手法是旅行社把团友“转卖”给另一家,从中赚取少许利润,然后再卖给第二家、第三家,消费者很难从团费多少知道是否给人转卖,结果是经过层层的剥削,在境外的接待旅行社由于未能取得基本的接待费,只好强迫旅客购物、交回佣、补贴及赚取利润,影响服务质素。
陈黄穗提醒大陆旅客要小心这种“卖团”行为,并呼吁中国政府严格审核旅行社办理出境游的资格,落实旅行社签订合同范本,列明出境团行程及费用。
去年以来,香港游出现一些“零负团费”事件,游客被强迫购物,且旅游大打折扣,给香港旅游业造成负面影响。为了减少“零团费”的祸害,香港旅游业议会早前通过新规定,大陆入境团抵港后,团员会获发行程表,列明行程、住宿、购物及自由时段细节,而违例旅行社的罚款,也由最高的10万港元增至20万港元,最快在农历年档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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