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 >> 2006年10月27日 滚动新闻 >> 正文 时间:15:05
【社会】尼加拉瓜修法禁止堕胎 包括有生命危险
来源:中央社 星岛环球网 www.singtaonet.com
 

【星岛网讯】经过数周激烈辩论之后,尼加拉瓜国会26日通过刑法修正案,禁止在任何条件下堕胎,即使孕妇有生命危险或因被强暴而怀孕也不例外。接受堕胎的妇女及施行手术的医生都将可能被判处10至30年的有期徒刑。这个修正案将在总统签署后生效。

  刑法第165条规定孕妇可以要求治疗性堕胎的权利从此废除,结束了尼加拉瓜国内实施一个世纪以上允许在3个或3个以上医生确定孕妇有生命危险或因被强暴或乱伦而怀孕时可以堕胎的措施。尼加拉瓜自1893年以来就允许治疗性堕胎。

  这次修法禁止堕胎是在总统选举不到两个星期之前,在宗教团体推动下,获得博拉纽总统的支持。

  在被媒体问到有关欧洲联盟及联合国代表对尼加拉瓜禁止治疗性堕胎表示忧心一事,尼加拉瓜执政党宪政自由党国会议员纳瓦洛表示,所有反对新法的人都是罪犯。

  他说,他们是在鼓励犯罪,没有人可以取走任何人的生命,不管是律师、法官或医生,甚至国际组织都没有这个权利,只有上帝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命。

  基督道路党国会议员阿瑞拉诺也表示,杀人就是杀人,尤其是对自己不能说“不要杀我”的婴儿。

  国内外支持维护妇女权利的团体与组织则指出,禁止治疗性堕胎将意味着宣告数以百计尼加拉瓜妇女的死亡。联合国成员国中有98%都允许治疗性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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