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 >> 2006年12月5日 滚动新闻 >> 正文 时间:16:20
【社会】深圳男子为筹钱结婚勒索政府被判刑六年
来源:中央社 星岛环球网 www.singtaonet.com
 

【星岛网讯】广东省深圳市一名男子为了筹钱结婚,竟以捏造自己入冤狱向政府勒索钱财,并在政府部门及公安局外投放炸弹引致爆炸,结果婚未结成反被判刑六年。

  广州《信息时报》5日报道,2005年春节后,家住在深圳盐田区的男子林缓宝苦于无钱结婚,产生捏造自己被政府冤枉坐牢向政府勒索钱财的想法。

   为向政府施压威胁,2005年7月14日凌晨2点,林缓宝将自己制造的一个爆炸装置(内有闹钟、雷管、电池、硝胺炸药)及一封勒索十三万港币的信件,放在深圳盐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门口台阶处,然后打匿名电话报警,称信访办门口有炸弹。公安机关接报后到场,对爆炸物进行安全引爆。

  由于勒索没有成功,2005年11月17日凌晨6时许,林缓宝又将其制造的另一个爆炸物(内有黑火药、雷管、导火索、铁钉等)点燃后投入盐田区公安分局大门右侧围墙内,爆炸物在围墙内的草地上爆炸。随后林缓宝又打匿名电话到盐田区公安分局,称炸弹为其投放,并以继续投放炸弹要一百人陪葬为威胁,要求赔偿其所谓的“无罪坐牢”的损失。

  经过侦查,公安机关当晚在林缓宝的租住处将其抓获,并收缴背包式爆炸装置一套、雷管七枚、导火索七条、黑火药、硝酸胺炸药及制作爆炸装置所用的胶布、胶纸等物。

  报道指出,在法庭审判中,林缓宝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且犯罪证据确实。

  深圳市盐田区法院审理认为,林缓宝以勒索钱财为目的,故意采用爆炸手段对政府机关进行威胁,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而且将犯罪地点选择在政府信访办门口及公安分局内,其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应对其从重处罚。

  深圳盐田区法院日前裁决林缓宝爆炸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www.singtaonet.com
关键词: 进入讨论区>>【时事聚焦】
 >> 读者评论
编辑:段焕玲 [ 打印 ] [ ] [ 关闭 ]
星岛网刊     
RSS频道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