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 >> 2006年12月8日 滚动新闻 >> 正文 时间:09:42
【社会】北京审议城乡规划:民宅改商用或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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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网讯】《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7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59项条款明确了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如果草案通过,实施14年的《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即行废止。

  “城乡”与“城市”一字之差将乡村规划也纳入城乡规划体系,今后,乡村建设也要依据规划进行。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由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予以没收。此前,市工商部门曾经明令禁止“民宅开办公司”的行为,该项条文是否意味着商用的民宅可能面临被没收?对此,市规划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保持了谨慎态度。他透露,民宅所涉及的问题很复杂,待条例通过后将出台实施细则进行详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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