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 2007年4月4日 >>正文 时间:10:14:00
【社会】“花钱减刑”是谣言 服刑人员家属莫上当
来源:新华社 星岛环球网 www.singtaonet.com

【星岛网讯】4月2日是广东省女子监狱的“监狱开放日”,广东省司法厅负责人走进监狱,为服刑人员家属释疑解惑。家属们提出的“花钱能否减刑”、“服刑人员在监狱内会不会挨打”等问题,都当场得到了解答。

  广东省乐昌市的梁先生提出疑问:他的孩子3年前因拦路抢劫被法院判了6年徒刑,听说当时一起进监狱的人2007年都减刑了,可是自己的孩子却没获减刑。社会上传言,监狱里比较乱,只要给钱就能减刑,这样公平吗?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何铭清回答:广东省公、检、法、司四家于2005年9月出台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按规定一般必须自判决执行之日起服刑一年零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按照梁先生小孩的情况,要被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一般须表现为获得监狱9次以上嘉奖。只有满足上述条件,才可能获得减刑,“给钱就能减刑”的说法纯粹是谣言。何铭清提醒梁先生,切勿相信社会上的谣言,以免被不法分子骗取钱财。

  来自山东省的服刑人员家属林女士提出:我的小孩脾气很犟,到了这里坐牢脾气也没什么改变,我担心她在里面被人欺负,被人打。

  何铭清让林女士放心,他回答说,广东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禁令,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罪犯。对狱内发生的打骂体罚罪犯的现象,一经发现,不管涉及到什么人,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东省司法厅负责人对服刑人员家属的回答和承诺,都通过“民声热线”节目进行直播。“民声热线”节目是由广东省政府纠风办和广东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这是该节目开办一年多来,首次将录制现场搬进监狱。不少服刑人员家属还打电话到节目录制现场提问,广东省司法厅负责人一一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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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艳玲 [ 打印 ]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