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网讯】台湾立法院财政委员会12日做成决议,要求台湾烟酒公司2007年税前获利须增加至新台币85亿元,否则董事长及总经理绩效奖金须减2/3。
台湾财政委员会12日继续审查96年度台湾政府总预算案附属单位预算及综计表,讨论有关台湾烟酒公司营业及获利目标。
台湾烟酒公司董事长蔡木霖报告,2007年目标是将市占率自3成多冲至 4成,其中占5成营收来源的便利商店将是冲刺重点,为增加上架机会,编列在便利商店上架费用将成长至9亿元。
不过,费鸿泰 (国民党、台北市) 表示,台湾烟酒2006年税前获利约82亿元,2007年编列81.7亿元,他要求一定要提高获利,且为增加冲刺动力,提出2007年税前获利须增加至85亿元,否则董事长及总经理不得支领年终奖金。
但经在场立委讨论后,最后达成的附带决议是若未达成目标,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奖金须减2/3。
此外,原有立委提出台湾烟酒公司捐助台湾啤酒篮球协会2480万元要全数删除、及认为编列高额广告营销费用,却常在深夜等冷门时段播送,建议冻结29亿元行销费用等二案12日均撤案。
至于台湾烟酒在南昌路的办公处所在2009年 1月31日租期届满后,同意可续租现址供长期营运使用、及2007年度未编列的建国啤酒厂古迹维护和设备保养经费预算,不得低于95年度等二案则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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