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 2007年8月8日 >>正文 时间:14:02:00
【生活】重庆:宠物狗伤人保险最高可获赔五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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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网讯】狗狗咬人,可交给保险公司去赔付。2006年,重庆市中国人保、中华联合等保险公司,在重庆市推出“动物饲养责任保险”,凡是被投保了该险种的狗儿咬伤,最高可获赔五十万元。

  据介绍,市民投保“动物饲养责任保险”后,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狗发生袭击、撕咬行为,导致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均将由保险公司承担。其中,家庭宠物伤人最高可以得到五十万元的赔偿,动物园的动物伤人最高可获五百万元的赔偿。

  不过,此前,这类保险在我市遭受冷遇,不足一百例,除了主人的意识问题之外,也因为重庆“狗狗”绝大多数没有身份证。

  另外,对于故意放狗咬人,所产生赔付保险公司不负责。人保公司人士透露,根据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纵容、唆使被保险人的犬类宠物侵害他人利益引起的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或与其有雇佣关系人员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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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青芸 [ 打印 ]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