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网讯】从黑龙江省民政厅了解到,国家下拨到黑龙江省的5700万元旱灾应急救助资金已下拨到各地,将有百万受灾群众得到救助。
据了解,国务院2007年首次把特大旱灾列入应急救助范围,2007年9月末,国家给黑龙江省下拨了5700万元旱灾应急救助资金,黑龙江省民政部门从10月份开始把救助资金下拨到各地。同时民政部门将把救灾物资在11月内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为使5700万元国家救助资金真正用在受灾群众身上,黑龙江省民政部门派出近千名干部下基层走访旱区群众,指导相关部门确定资金使用原则、发放形式、采购救助物资,尽快将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给受灾群众;同时,查看各级账目,入户询问,督促各地确实将救助款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切实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
据了解,2007年黑龙江省夏季的旱情为近五十年来出现的最严重的夏伏连旱,全省受旱农作物面积超过一亿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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