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网讯】针对外交部推动与巴布亚纽几内亚建交款遭侵吞案,台湾前监察院长王作荣9日批评,前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与前外交部长黄志芳都应为这件丑事自杀。他认为,巴纽案是百分之百洗钱的案子,不是把钱贪到荷包的问题,他相信检察官会查出结果,而监察院即使有监察委员,能发挥的作用也不大。
许久未现身的王作荣上午出席监察院举办的第一届监察法制学术研讨会,会后面对媒体询问对巴纽建交案的看法,侃侃而谈。
他一开口就说,巴纽建交案是百分之百洗钱的案子,不是邱义仁、黄志芳把钱贪到荷包的问题,这是洗钱的问题,至于帮谁洗钱,他也搞不清楚。
王作荣表示,现在全案已进入司法调查程序,好在520政权就要移转,相信在这样的情况下,检察官也不敢随便,程序一定会继续下去,会查出结果,他完全放心。
被问到监察院是否可在此案追究、弹劾行政机关及公务人员的疏失?他说,监察权之前被修宪一搞,能发挥作用的机会不是很大,只有一点荣誉的作用,就是高官被监察院提出弹劾就会没有面子,除此之外,实际作用不是很大,“此案还不用着监察院”,更何况现在没有监察委员,等到未来补实后,再行使监察权也不迟。
王作荣指出,邱义仁、黄志芳与前国防部副部长柯承亨等三名官员用不着弹劾,因为弹劾结果如果有刑事责任就会移送司法机关,如果有行政疏失或决策错误,就会送到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
他认为,日前外交部会计长杨德川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的答询内容,指出此笔款项可列为意外事故,根本是“胡说八道”,只有那样的外交部才会有这样的会计长,这种会计长应该被撤职。
巴纽案最被王作荣感到疑惑的,就是外交部凭什么去开私人账户?为何开账户时,未让外交官员甚至驻新加坡代表参与其中?为何这么放心把三千万美元交给两个骗子手上,全世界都没有这样的例子,“这是大笨蛋,即使是个白痴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他认为,黄志芳作出把钱汇到私人账户去的事情,就应该自杀,“我不是说黄志芳会贪污,黄志芳没有这个胆量贪污,没有胆量碰这个钱”,命令黄志芳这样做的人,也应该负责任,邱义仁和黄志芳做这种丑事,两个人都应该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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