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 2008年7月24日 >>正文 时间:14:14:00
【娱乐】涉发布“艳照门”不雅照的首犯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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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网讯】香港一名24岁男子承认在网上发布艺人淫亵照片,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2个月,缓刑2年。

  案情指,被告郭镇玮今年1月至2月在网上发布约140张艺人不雅照片,其中84张被淫亵物品审裁处评为淫亵。

  裁判官指,虽然涉及的照片不算多,被告亦不是为钱犯案,但由于案情严重,对相中人造成伤害,因此需要判监以收阻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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