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网讯】备受关注的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总裁王效金受贿一案,24日上午在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王效金,男,1948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公诉机关指控,王效金在担任亳县古井酒厂厂长、亳州古井酒厂厂长、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李某某、潘某某、张某某、陈某某等人在原材料采购、广告承揽、合股经营、企业收购等方面谋取或承诺谋取利益,收受李某某、潘某某等20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08万元、美元67.6942万元和港币5万元。
王效金曾担任过亳州市(县级)副市长、阜阳行署专员助理、阜阳市政协副主席、亳州市(县级)市委副书记、亳州市市委常委。案发前,王效金担任亳州市政协副主席、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总裁,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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