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 2008年7月25日 >>正文 时间:09:04:00
【社会】奥运期间 北京小型航空器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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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网讯】北京小型航空器24日起至9月25日全面禁飞,购买航空器须实名登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24日介绍,任何单位、个人举办各种庆典、促销、婚庆等活动,如使用系留气球和空飘气球,将涉嫌违法奥运禁飞规定,面临追责。

  据治安总队通报,北京现已制定出台《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飞行活动的通告》。奥运期间,除奥运会及残奥会特殊需求外,北京禁止其他组织利用小型航空器或航空器材“上天飞行”;购买航模等器材,均须实名登记。否则,违规者将面临七部门追责。市民如发现空中有可疑飞行物或发现有人操纵小型航空器准备起飞,可拨110报警。

禁飞航空器目录

  禁止飞行的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包括:小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伞、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遥控航空模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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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岳书彩 [ 打印 ]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