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2月13日发出2007年第一号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对清明上河图(书画长卷复制品)、毛泽东金玉墨宝、世纪伟人金钻怀表、毛泽东彩色金银币、中国硬币(纪念册)、齐白石国粹生肖币大全和2007猪年贺岁币等七则收藏品广告的违法表现予以公告警示,提醒广大收藏爱好者和消费者提防广告陷阱。
在收藏热的背景下,上海市工商局发出的2007年第一号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公告,便把矛头指向了艺术品市场,显示了此类广告存在的问题之严重。公告一出,立刻在中国各地引起反响。
上海市工商局还公布了发布收藏品广告的细化标准,明确发布收藏品广告时必须做到“五个不得”:不得使用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作证明;不得使用“破例批准”、“打破惯例”等缺乏依据的误导性用语;不得使用“最佳”、“最高级”、“顶级”、“极品”等绝对化用语;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收藏品广告,如使用“热点追踪”等标题误导消费者;不得对升值趋势作无根据的判断或承诺,如“必将一路飙涨”、“升值潜力无限”、“市值很可能一跃千里”等。
收藏市场上近年来有很多打着博物馆限量发售,文物协会监制等各种旗号的“国宝级”仿制品,令很多想踏入文物收藏行业的普通百姓目不暇接,其中涉及的种类从纪念钱币、宫廷瓷器到青铜器等各种门类。
对于这样的仿制文物能否从市场上得到回购从而获利呢?一位多年在旧货市场从事古玩生意的商户摇头表示,“根本没人回收,不懂古玩市场行情的老百姓可千万别上当。很多博物馆和文物协会其实是在当‘托儿’,这些复仿制品实际上并没有升值空间,还是购买真的古董,日后才有可能获得投资回报。”
“制作单位为了牟利赚钱,扩大宣传,夸大其词,实际上没有任何升值可能,反而会跌价。”这是文化部艺术品评估委员会副主任李彦君先生对复仿制品的评价。
他指出,目前市面上能见到的复仿制品主要有三类,除了民间流通的仿制品,还有工艺品厂生产的仿制品,以及打着国家某些权威部门监制的“中华宝刀”、“龙泉剑”等典型仿制品。李先生直言:“在古玩行业内,稍有经验的人都知道这种复仿制品的夸大宣传带有欺骗性。前两类在销售时没有标明收藏价值,只有第三类在宣传上标明有升值空间,造成了当代高级工艺品往往价格超过古董价值的市场行为,但实际上这样的价格并不受市场认可,没有回购和流通的可能,因此建议大家不要选择市面上这些为了收藏而生产出的收藏品。”
不过,也不能一概而论,的确有一些中国有关部门允许并监制的纪念币,有面值,质量有保障,限量的说法也真实可信。这样的纪念币,还是具备一定收藏功能的。到相关机构购买这种纪念币,真实性没有问题,但升值潜力也不大,收藏家一般并不购买,往往用来送礼。收藏品门类众多,如果愿意搞收藏,最好选择一个自己喜欢且容易把握的,更重要的是不能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走,而是要有自己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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