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养了几只“白眼狼”
日前,深圳航空、海南航空、四川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公布“机票超售”的补偿方案,手持“超售机票”被拒登机的乘客将可以获得最低200元、最高票面价格的赔偿(12月4日《广州日报》)。
“机票超售”及相应补偿问题,是近来航空旅客反响较为强烈的一个问题,也引发了相关法律诉讼。
案件审结后,法院曾于今年4月分别向中国民航总局和案件一方当事人南方航空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前者制定机票超售规章制度和建议后者制定对弃乘旅客的救济措施(4月26日《北京娱乐信报》)。
然而,半年多过去了,民航总局没有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 作为案件当事人败诉的南方航空也没有制定出对旅客的救济措施。倒是几个地方性航空公司积极主动,先行一步,制定出比较合理的“机票超售”补偿及善后服务标准。国内三大航的国航、东航、南航,“机票超售”补偿方案均未露面。
与地方性航空公司相比,“三大航”在对待旅客权利上保持了更为傲慢的态度。作为国有航空公司, “三大航”一方面接受国家投资(实质上是纳税人在滋养着它们),一方面受到人民的鼎力支持,从而获得了垄断国内航空客运市场的地位。已经发展壮大的它们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充分考虑旅客的合法权利和正当要求,积极回应社会质疑,努力提高旅客权益保障水平。然而,从多个相关事件中,我们看到的结果却恰恰相反。
在中国,包括“三大航”在内的哪一个大型国有企业,不是人民的血汗养育起来的,又有哪一个垄断企业不是人民不遗余力长期支持的结果?可用人民的乳汁成长壮大起来的它们,一旦翅膀坚硬,均把人民的“养育之恩”抛到脑后,唯利是图,抛弃社会责任,简直成了一只只“白眼狼”。
严酷的现实表明,要想让一些“白眼狼”企业主动回报社会,承担起社会责任,靠自律和觉悟是不够的。(作者:李克杰)www.stn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