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的《北京晨报》报道,因为国内一些地方近日接连发生自然灾害,造成中小学生人身伤亡。教育部表示,要健全并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对因自然灾害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造成学生伤亡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这样的紧急通知,即使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却实在谈不上任何的实际操作可能。在我看来,教育主管部门与其在“自然灾害造成学生伤亡追究领导责任”上义正词严,还不如在怎么预防人祸造成学生伤亡以及人祸发生后如何追究领导责任上多下点功夫。
因为惨痛的事实已经一次次告诉我们,很多时候,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是人祸而非天灾:比如年久失修的校舍在风雨中轰然倒下砸伤学生,比如学校门卫的形同虚设导致歹徒可以轻易进入学校作恶。在这些时候,难道我们还能用“天灾”来形容对学生们造成伤害的根本原因吗?这不是自欺欺人是什么?
“天灾”无法抗拒,“人祸”却可以避免。学校本来应该是安全管理的重点,但一次次安全事故的发生,却轻易地挑战了我们的常识。学校在安全保卫、安全设施配备、安全意识教育上漏洞可谓层出不穷。
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多反省一下这些问题:学校里面还有多少危房顶不住狂风的侵袭、学校的门卫和保安是否已经经过严格的训练、有多少学校还没有教给孩子们足够的避险和自救常识、人祸的责任追究制度是不是还存在着一些漏洞、人祸的责任追究制度是不是还存在着执行疲软的问题……这些问题回答得如何,显然要比出台一个“自然灾害造成学生伤亡追究领导责任”的紧急通知来得更值得关心。(作者:乔沐) www.singtaone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