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面临的社会矛盾之所以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多,关键就在于没有把“以人为本”的国策通过细化和量化落到实处,政府推出的许多惠民举措也因此而大多流于表面形式。
北京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日前将两台进口的噪音监测设备安装在朝阳区新城小区里,算是从政府的角度,对于持续了两个多月的“噪音扰民”事件有了初步的回应。
两个月前,小区上空突然出现了一条新增航道,每天200余架次“几乎是擦著楼顶飞行”的民用客机,以平均五分钟一架次航班的频率飞过小区上空。这出从早上八时至次日凌晨四时每天必演的“雷鸣交响曲”,令小区内数千名居民苦不堪言,1700多名居民自发签名找到政府主管部门示以抗议,对方的反应却十分迟钝,甚至出现了部门之间推诿现象。
分析人士指出,自从“以人为本”的国策确立以来,各级政府在服务于民方面虽然有了不少的改进,但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仍然存在著说与做大量脱节的现象,北京朝阳新城小区的居民渴望“清静权”的民怨,只是来自百姓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的怨气的一例,因而可以视为是对“以人为本”确需细分和量化的有益提示。因为稍加分析就会发现,“以人为本”首先涉及的就是“人的基本权力”。也就是说,既然“人”是国之根本,人的天赋之权不仅是“以人为本”国策的灵魂,而且是能否将其落到实处的重要前提。
年初,曾有专家撰文认为,中国的社会发展在2005年取得了长足进步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从社会问题的“认定”走向了寻找社会问题的“解决”。指出造成包括就业困难、收入差距拉大、教育问题、卫生问题等现阶段社会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人民群众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显然,这种表层的分析没有触及到问题的本质。
笔者以为,中国面临的社会矛盾之所以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多,关键就在于没有把“以人为本”的国策通过细化和量化落到实处,尤其是对于其中无法回避的人权问题“犹抱琵琶半遮面”,在不该回避的地方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致使举国上下对于什么是“人权”以及人权中包含哪些权力缺乏广泛的共识,政府推出的许多惠民举措也因此而大多流于表面形式。
大量事实证明,没有人权理念的“以人为本”,只能像贴在墙上的广告一样,成为某种商品的卷标。
今年春节期间,拥有近千名女犯的北京女子监狱推出一项允许女犯与探监丈夫同居24小时的新举措,从人权中所含的“性权利”细节上,体现出“以人为本”的人权理念。
北京女子监狱是中国内地唯一关押成年女犯的监狱。此前,狱方采取的是亲情会见、温馨会见和电话会见三种亲属会见方式,“同居会见”是今年推出的史无前例的创举,具体做法是在监狱内设置一栋专门的同居会见楼,其中包括具有独立卫生间、双人床和基本生活用品的12套标准间。消息传出之后,社会各界褒贬不一,尽管不乏“做秀”的猜测,赞成者仍占压倒多数,原因就在于这一人性化举措,从人的基本权力细节上对“以人为本”进行了量化,使尊重人权与部分群众(主要是犯人亲属)的切身利益完成了实质性对接,凸显出“以人为本”首涉人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对于北京女子监狱的这一做法,异议者认为,以“同居会见”的方式对于监狱内表现优秀的女犯进行“性奖赏”,不符合国家现有的法律,是执法部门的一种越权,也是对作为人权重要组成部分的性权利的嘲弄与反讽。因为人的合法性权利是天赋之权,不能成为执法部门改造犯人的“诱饵”。
赞同者则认为,在法律确认的夫妻关系尚未解除的女犯与其夫之间,二者婚姻的合法性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夫妻双方因为一方服刑而不能行使的性权力的合法性也不应受到任何的置疑。北京女子监狱推出“同居会见”的新举措,无疑是从尊重人权的角度出发,因而是对“以人为本”国策中所含的人权理念的细分和量化,具有积极的意义。
笔者以为,无论是北京朝阳新城小区居民渴望的“清静权”,还是北京女子监狱“同居会见”中彰显的性权力,都是“以人为本”国策中人权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人为本”之所以能够细分和量化的启示也在于此。问题的难度在于,在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现实中国,如何对“以人为本”的人本理念进行细化和量化,尚存在著不少思想上的障碍和制度性束缚。在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的矛盾面前,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组织,能否把人权的尊重与落实当做一个大的战略分阶段实施,仍然具有相当的难度。但是,即使如此,仍应持以积极的态度,在属于物质方面的能够解决的问题,就尽快在物质上解决,解决不了的则应该发挥各级党团组织的“爱心”攻势,从民众的点滴小事上做起,至少也要做到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送达”每个人的心头。类似北京朝阳新城小区的居民渴望“清静权”等较大的难于一时纠正的社会问题,应该由政府出面,协同有关方面共同解决,如能更改航道最好,在航道不可能更改的情况下,也应从设置“吸音板”或在楼顶上加装隔音层等方面,采取一些积极的补救举措。
当然,从决策的角度看,最重要的仍是在决策之前把“以人为本”中所含的各项“人权指标”(譬如清静权等)一一细化,最好能够将其量化到每一个细小的环节上。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逐步减少因为决策所造成的民怨。
总之,若想防止“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演化成尖锐的社会冲突,防止“以人为本”的国策不被架空,就要像市场化进程中必然要遭遇的细分阶段一样,把各级政府的决策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各个人权指标挂起鈎来,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弱势群体上,从决策的制定到决策的执行及其决策导致的后果上,让“以人为本”的国策一一落到实处。(作者 甄城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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