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社会焦点>>正文 时间:2007-02-08
山东女生告父包二奶被判管制 不服输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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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网讯】山东女大学生王静曾举报父亲报二奶,并自办网站发文章揭露此事。山东定陶县法院日前做出判决,认定王静犯侮辱罪判处管制两年。事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王静还表示自己绝对不会认输,而且和父亲已经没有和解的机会了。

  据悉,被王静认为是“二奶”的李翠莲去年8月以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判决书中,法院认为,王志华与李翠莲系表兄妹关系,且被告人不能证明二人间存在不正当关系。因此,法院除认定被告人王静犯侮辱罪判处管制两年之外,还要求王静在其开办的“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反二奶”网页上删除所有侮辱自诉人李翠莲的文章(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删除完毕)。

  在和母亲杨锡莉坐火车从济南赶往定陶法院取判决书时,王静和李翠莲2月5日在法院外相遇。她们都在接到判决书的同时提出了上诉,“我们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王静说。

  王静的辩护人魏国忠称,案子是在定陶县而不是事发地济南法院立案,并且庭审不公开审理,法院在采信证据方面有多处不妥当之处,因此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利。他表示,对终审改判王静无罪仍有信心。

  李翠莲的代理律师王宝全则表示,“辩方提供的证据很滑稽,一切有判决书为证,法庭的事实认定清楚,从这个案子的性质和结果来看,判得还是很轻”。记者与定陶县法院和原告李翠莲电话联系未果,王宝全称,李翠莲精神上很痛苦,目前不想露面。

  王静2006年7月到8月先后接到两份起诉状。其父王志华和李翠莲分别以王静侵犯其名誉权及侮辱、诽谤的罪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静撤消网站上的相关内容并公开道歉。只是前者为民事诉讼,后者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预计历下区法院的案子会在定陶的案子终审结果出来之后才开庭”,王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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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岛环球网    编辑:许娇 [ 打印 ]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