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社会>>正文 时间:2007-10-28
吉林居民用国旗当窗帘 老兵看到差点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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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网讯】“实在太过分了,作为一个中国人,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国旗呢?”10月25日晚,退伍兵游先生在吉林市昌邑区崇文小区的朋友家吃饭时,发现对面二楼一户人家竟拿五星红旗当窗帘,对此行为,游先生感到非常气愤。

吉林居民用国旗当窗帘 老兵看到差点敬礼

  据《城市晚报》报道,游先生是一名服役五年的退伍军人。“我在朋友家正吃着饭,一抬头就看到了一面国旗,我下意识地站起来就要敬军礼,却发现那面国旗被人当成了窗帘!”游先生气愤地说,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在每一个中国人心中,国旗都应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用五星红旗当窗帘简直太不应该了!

  25日晚,崇文小区二楼一户居民家的窗子上仍悬挂着红窗帘,尽管户主将窗帘挑起一半,但仍可以清晰地看到左上角的黄色五角星。

  一位附近的居民指着窗口悬挂的国旗介绍,这面国旗已在那窗口挂了一个月,一开始他以为是有人把国旗洗干净晾在那里,可从那天起国旗白天被挑起一半,晚上屋里亮灯后才放下,分明是拿国旗当了窗帘。特别是亮灯后,国旗特别明显,附近的居民对此做法也都非常气愤。

  有记者敲响了悬挂国旗的居民家房门,屋里传出一男子的声音,但拒绝开门,也不接受采访,甚至不承认自己用国旗当窗帘的事。随后,那面被当做窗帘的国旗被摘掉了。

  根据《国旗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抹、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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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付媛媛 [ 打印 ]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