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社会>>正文 时间:2008-06-19
北大研究生受助不感恩 中途辍学用捐款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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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网讯】大学毕业后段霖夏2003年又考上北京大学研究生,在为学费苦恼时重庆市一商人慷慨解囊。但段霖夏未按资助人的要求完成学业,而是中途辍学,并将捐助款用于从商。

  《重庆晚报》报道,2003年7月,毕业于河北省燕山大学的段霖夏又考上北京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因段霖夏需缴纳4.96万元的学费,遂随其父到万州街头当“扁担”。

  李富华是重庆市万州区的一名商人,在得知该情况后,联系上段霖夏,当场捐助段霖夏2000元,嘱其认真读书、完成学业、回报社会。从2004年至2005年春节,李富华先后资助了段霖夏2.1万元。2005年2月,段霖夏又给李富华打电话,要求借款2.4万元与同学搞科研,李富华即回称只要用于学习,可不用还钱。

  段霖夏2007年7月离开学校,回重庆开起了公司,李富华得知后很生气。因为自己捐款时是附有条件的赠予,段霖夏有义务将他的捐助款用于求学,而段霖夏已违背了这一义务,遂将段霖夏告到万州区法院,要求撤销他和段的赠予合同,由段返还他4万元的善款。

  但段霖夏未按李富华要求完成学业,2007年7月离开学校,回重庆开起了公司,而是在重庆开起了公司。李富华得知后很生气,起诉到法院要求段霖夏返还资助的学费。

  万州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段霖夏表示,李富华曾资助他读书,他一直心存感激。“但我有权利选择,我问心无愧。捐助人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让我好起来,如果继续读书,日子可能过不好,我想,那也是他不愿意看到的。”李富华则认为,钱是自己支助给段霖夏读书的,段霖夏不用于读书就应该返还。

  案件经法官主持调解,李富华和段霖夏就返还这3.7万元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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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谢青芸 [ 打印 ]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