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网讯】福建省福州市两男子施某秋、郭某其偷狗时被警察制止,他们一气之下拿起套狗的铁丝圈套住警察的脖子驾车拖行,所幸铁丝被扯断,警察幸免于难。该案17日在福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施某秋、郭某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四年零六个月。
《海峡都市报》报道,犯罪嫌疑人施某秋和郭某其2007年8月2日凌晨驾驶摩托车,在福州市金晖新村附近一小巷子内用铁丝圈套狗,路过的陈警官上前制止,同时出示警官证表明警察身份,并要求两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但郭某其回答忘记带了,陈警官当即把摩托车钥匙拔下,要求两人把狗放掉,接受进一步盘查。把狗放了后,郭某其趁陈警官不备,偷偷地从身上掏出另一套车钥匙启动摩托车,二人跃上摩托车飞快开溜。
逃了一段后,两人又追了回来,用铁圈套住陈警官的脖子拖行。所幸因受力过猛铁丝断裂,陈警官幸免于难。
案发后,福州警方全力追捕,于2007年8月6日将施某秋、郭某其抓捕归案。
www.stn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