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短期应急,提振景气,刘兆玄才上任就追加减预算,并提出扩大内需预算案,没想到程序上遭到严厉质疑,所有的计划几番增删修改,费尽力气好不容易在立法院完成三读。七一八水灾灌爆中南台,刘兆玄立刻动念,准备挪用扩大内需预算治水,没想到捅了个马蜂窝,不但绿营不支持,连蓝营都强烈批评,甚至直言“确实有违法争议。”
挪用扩大内需于救灾治水,到底违了什么法?行政院的说法是根据灾害防救法,可以排除预算法的规定。行政院的说法没错,但排除预算法是有前提的,第一,那是灾害得要重大到一定程度,必须成立救灾委员会,提列救灾计划,计划必须报院,还得送立法院;第二,各级政府编列的灾害防救经费,如有不敷支应灾害发生时之所需,视情形调整当年度收支移缓济急,才得不受预算法的限制。
从上述前提来看,七一八水灾到不到这个排除预算法以应急的标准?七一八水灾是因为卡玫基台风而致,台湾年年有台风,台风还总不只一个,每年七到九月,就是台风季节,遇台成灾几成惯例,差别仅在灾害轻重。所以,各级政府从中央到地方,每年无不编列相关预算,从农损到税务补贴,刘兆玄与往例不同的是,他把农损补贴放宽了,未达农损标准者,还是可以申请;马英九则要行政院考虑,民众的排水阀是否也可列入补贴,但不论如何,就救灾复原部分,各级政府各司其职,各负权责之后,到底是否“不敷支应”?还得行政院算盘拨完之后再说,总不能算盘还没拨,原编列预算尚未用尽,即刻挪用其它预算吧。
当然,治水不能和损害复原部分相提并论。治水,是一桩大工程,当年宋楚瑜担任省长,上任第一件事就是编列了八年五百亿预算,为的是整治高屏溪,这笔预算堪称是专责治水预算之先河,当年造成大轰动;民进党政府的基隆河整治特别预算案四百多亿,都是后话了。但不论如何,可以想见治水工程之庞大,数百亿元不过整治一条河、一条溪。如今行政院要挪用四百多亿,想整治中南部多少溪河呢?刘兆玄自己都说,光是征收用地就得五千亿,四百多亿一个县市都不顶用。
治水不但是桩大工程,还得是长期工程,建堤防、搞疏浚,甚至必要时还得考虑是否进行大规模的迁移。举例来说,云林沿海长期地层下陷,又是地势低洼的传统水路,大雨都能淹水,豪雨焉能不成灾?遑论遇到破百年的瞬时雨量,堤防建得再高,都挡不了庞然水势。当年,宋楚瑜曾经以四十亿经费规划辅导农渔民转业,直接将渔塭挖深,作为防止海水倒灌的“治洪区”,这个计划随着废省而报废,当年的四十亿,即使今日再要做,所需经费势必不只数倍之多,但要不要做呢?在不在长期治水防洪的规划之内呢?这些显然都不是挪用区区四百多亿预算能为之事。
行政院面对的挑战和麻烦是:台风季才开始,卡玫基走了,下一个台风不知何时会来,万一又是豪雨成灾,还能挪用什么预算?多少预算?在下一个台风来临前,有什么应急的办法,让可能的灾害降到最低?
在各界一片质疑声中,行政院稍为调整说法,强调不是所有的扩大内需预算都可挪用,而是供地方政府在灾害防救经费不敷使用时才可申请,那原来用在扩大内需的半年计划是不是就免谈了?那这不坐实扩大内需预算推动时朝野的批评:没编这个预算的必要!此外,照灾害防救法规定,经费不敷支应时是“调整当年度收支”,年度预算仍在进行中,要匀支不也该从年度预算中挪移吗?遑论前政府的八年一千多亿预算,照正常也还在进行中,许多工程甚至地方政府都还未能发包,这些早列入计划和预算的工程项目,不能先做吗?非得挪用扩大内需预算才能做吗? 马政府上任两个月,面对一个百废待举的局面,扩大内需是应急的半年期计划,半年犹未到,却又要推出应急的治水计划和预算,马政府到底要应急到何时?治水,是长期的大工程,绝对应不了急更治不了急,一个只知应急的政府,是不可能站稳马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