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K-II,曾经被称为“神仙水”。1975年,一个日本僧人在北海道的酿酒厂看到了奇迹:年迈的酿酒婆婆竟然拥有一双少女般细嫩的手。实现奇迹的秘密,被SK-II公司称为Pitera——来自上天慷慨而戏剧性的赐予。他们说,这可以让女人拥有超越岁月的肌肤。去年,SK-II首席科学家吉井隆说,“二十五年来,我们满心感激地将这份奇迹传播出去。”但现在,奇迹在中国的传播陷入了困境。中国质检总局9月15日发出通报,称SK-II品牌系列化妆品在广东检出禁用物质铬和钕。
SK-II出事已经不是第一次
SK-II原本是一个日本的区域小品牌,被宝洁收购后于1999年进入中国市场。SK-II护肤化妆品是众多女性保持容颜的美梦,一直在中国市场上占据着重要位置。在中国的六年时间里,它成功地在中国消费者心中树立了高端护肤品牌的形象,使用SK-II的产品也被许多爱美的女性视为品位的象征。它许诺给人们永恒漂亮的脸蛋,只不过,每一个通往奇迹的路程,都需要付出高额的价格,如SK-II护肤精华露,每150克需要840元。据悉,SK-II的商业利润高达30%。
但其实SK-II在中国早就出现了质量问题。去年,江西女消费者吕萍在使用了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后,感到皮肤瘙痒与部分灼痛,这似乎与宣称中的奇迹背道而驰。于是,她将SK-II告上了法庭。南昌市工商局以SK-II涉嫌虚假宣传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后就草草了事,这件事也很快就从报纸版面上消失了。
今年SK-II品牌系列化妆品又再度被检出禁用物质铬和钕,但这次不知什么原因,政府似乎不愿轻易放过,拿出了严肃对待的态度,连其他日本产品也受到了严查。继SK-II品牌化妆品检出违禁成分后,中国多个城市验出近十批次日本进口食品,重金属砷、铅及镉含量超出中国安全标准,其中秋刀鱼样本更被验出每公斤含2.22毫克砷,是标准最高限量的22倍,长期食用会致癌。质检总局为此要求检疫部门加强对日本食品的检验。
但是,这些产品在从日本出口前大都已经通过了当地部门的检验检疫,并获得了证书。显然,SK-II出现问题并非偶然或疏忽。
SK-II已八年没检验过
被影视明星捧红的SK-II骤然间成了毒害女性身体健康的杀手。SK-II,来自一向在中国消费者心目中是质量象征的日本国,又有着国门进口检疫的层层把关,怎么就突然出现诸多问题?是生产厂家的一时疏忽?还是检疫机构对名牌的绝对放心?所有的疑问都伴随着SK-II神话的破裂接踵而来。
对此疑问,日本驻华大使馆表示,日本政府对出口物品的检验检疫是根据出口国的具体要求来进行的。对此次SK-II化妆品事件,日本政府事先并未接到中国政府有关对这两种金属要作检验检疫的要求,导致了该化妆品在出口时并未接受这方面的检查。甚至有媒体披露,SK-II除首次进口时有关部门有过检验外,至今已八年没有再检验过。

日本《药事法》只规定不准使用含有杂质而产生不良后果的物质,但没有明确到具体对哪种物品的限制。日本方面解释,在法律上虽然没有明确规定限制,但产品的质量安全是由生产企业来负责的。按照惯例,由于中国人的特点和中国气候环境与日本不同,出口中国的SK-II与日本国内产品存在成分和颜色方面的细微差别,也就是配方也有所不同。
但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消费者的认同,还有使用者说,在日本本土选购的产品使用后没有任何问题,而在中国的同样产品使用后却出现了过敏现象,这实在是让人不解。
中国检疫标准存漏洞
虽然说,日本方面的解释上和做法上有问题,但实际上,中国检疫部门也难辞其咎。虽然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近期多次从来自日本的进口化妆品中查出禁用成分,质检总局也要求各地加强对来自日本进口化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但质检部门并未立即发出通报,提示消费者。SK-II品牌九种规格产品被检出含有禁用物质后,质检总局还是网开一面,要求“如果在问题产品中再次检出严重质量问题,将依法作出暂停进口等处理”。
中国部分行业标准低于欧美国家,因此同一款产品,在国内外就有不同的质量标准。日本等国的卫生标准高于中国。不少产品虽然不符合在日本或欧美销售的标准,但却符合进入中国市场的标准。这一点,长期被中国消费者忽略,从而对在不同国家购买的同一品牌产品做出没有可对比性的对比。
由于检疫标准的差异性,中国各种进出口产品的检疫几乎都是宽进严出。例如,从国外进口的化妆品只要检查其中几箱就可放行,但对出口的化妆品却要抽查十至二十箱左右才能放行。业内人士揭开其中奥秘:“问题洋货”在日本检验检疫部门被堂而皇之放行,是因为它并不担心被中国检查出来。
为此,专家认为,对于国际市场的依赖和低于国际市场的标准,就会引来“问题洋货”在中国市场的大行其是。因此,与国际接轨,提高进口商品的检验标准,强化进口监管的执行力度,是避免SK-II神话破裂事件再次发生的有效途径。
中国化妆品重金属禁用、限用明细列表
中国目前化妆品检验强制性标准是《化妆品卫生标准》(GB7916-87),GB7916-87主要控制化妆品的重金属和微生物指标。标准中禁用、限用重金属明细列表如下:
禁用:
禁用列表第168项:汞和(化妆品组分中限用防腐剂中的汞化合物除外);
禁用列表第181项:苯磺酸钴
禁用列表第200项:金盐类;
禁用列表第201项:放射性物质;
禁用列表第203项:钕和钕盐类;
禁用列表第252项:钡盐类(硫酸钡、硫化钡、用于色淀和原料的不溶性钡盐除外);
禁用列表第265项:砷及砷化合物;
禁用列表第269项:铅及铅化合物(用于染发剂的醋酸铅除外);
禁用列表第270项:铍及铍化合物
禁用列表第271项:铊及铊化合物
禁用列表第283项:硒及硒化合物(用于头发的二硫化硒除外)
禁用列表第284项:铬、铬酸及其盐类
禁用列表第313项:锑及锑化合物
禁用列表第345项:碲及碲化合物
禁用列表第347项:镉及镉化合物
限用:
限用列表第4项:二硫化硒,最大允许浓度0.5% ,用于香波中作去屑剂;
限用列表第12项:水溶性锌盐,最大允许浓度1%(以锌计),
对羟基苯磺酸锌和吡啶硫酮锌除外。
限用列表第33项:氟化铝,总氟浓度不超过0.15%(以氟计),用于口腔卫生产品;
限用列表第34项:氟化亚锡,总氟浓度不超过0.15%(以氟计),用于口腔卫生产品;
限用列表第48项:4-羟基苯磺酸锌,以无水物计不超过6%;
限用列表第51项:硝酸银,最大允许浓度4%,用于染睫、眉毛产品;
限用防腐剂列表第1项:硫柳汞,最大允许浓度是0.007%(以汞计),用于眼部化妆品;
暂用着色剂列表第67项:醋酸铅,不超过1%(以铅计),仅用于染发制品。 www.singtaone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