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终于有了《物权法》,虽然现在的模样古里古怪,但是它的意义即使给予再高的评价都不为过。物权法是什么?它就是市场经济的宪法,没有物权法,我们就不能预料中国的市场经济会走到哪里。
物权法草案争议非常多,仔细看看这些反对声音,可谓五花八门。既有站在意识形态分歧上反对的左派,又有曲解或根本不懂物权法的道听途说者。在民间,很多人反对物权法,理由竟是物权法保护了贪官和奸商的利益。这本来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但是这些声音既然这么大,这么强烈,也就显示了它的力量,那就是对社会不公的强烈民愤。当局对这种社会集体情绪不可漠然,否则就会付出巨大代价。
物权法要在争议声中闯关,自然会有很多妥协,因此也就变成一部注定要频繁修改的法律。被删除和修改的一些条文,非常可惜。但是,现在的中国,需要解决的不是物权法好不好的问题,而是物权法有没有的问题。物权法只要实施了,以后再怎么修改,阻力也没有这么大了。这是政治智慧。
再来看看两会其他内容。
“两高”的报告得到的反对票也创了各项表决项目的两高,尤其是最高法院的报告。这是有先例的。在这次高法的报告中,大力着墨、通篇大谈的是成绩,用了近六千字,只有不到四百字几笔带过“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未免让读者不太能够获得清醒的认识,尤其是读者对去年下半年有关深圳法院的新闻还记忆犹新的时候。
最高法院的报告认为“坚决执行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是去年取得的成绩,既然如此,判处死刑的人数就不应该是秘密。但是报告中只是笼统地说:在全部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153724人。为什么就不能告诉公众,究竟有多少人判死刑呢?究竟有多少人判终身监禁呢?这样的例子在最高法院的报告中还不少。所谓“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最高法院应该记牢一点。
如果它以及其他部门还记不牢的话,那么应该听听温家宝总理的记者会。温家宝一开场就说:“政府工作走过了四个年头,她告诉我们,必须懂得一个真理,这就是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他又说:“必须秉持一种精神,这就是公仆精神。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
此外,我们还关注温家宝记者会上说的一句话:“我可以明确地说,社会主义民主归根结底是让人民当家作主,这就需要保证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就是要创造一种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就是要在平等、公正和自由的环境下,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全面的发展;就是要充分发挥人的创造精神和独立思维的能力。”
这句话每个字都很激动人心,值得鼓掌,如果能看到这些言论切切实实变成了实践,那就更值得鼓掌。
最后,在两会结束后,本文结束前,还忍不住要再提一个有关两会的老问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素质。这不是花絮式的小问题。简单举两个例子:本次政协会议就有喻权域委员提出要设立“汉奸言论惩治法”,也有巩俐委员身披皮草、提出小学生作文式的建议《保护环境 从我做起》,而巩俐委员在回应批评时,居然说“那个(穿皮草)也不是重要的问题!” 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批评说,没有参政议政的能力的名人不能当政协委员,不知下届两会时他的心愿能否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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